男女之间性癖好和性选择或许从小就决定了—读《性心理学》

和之前看《书淫艳异录》一样,好奇《性心理学》都写了些什么。书里从医学和心理层面讲了关于性的方方面面。这是一本大部头的书,只能将里面印象深刻的地方做一个摘录和思考。

“积欲过程最初是由精神和神经决定的,这里就是激素控制着神经,使人有了想要性交的想法,当达到极值,或者说在解欲阶段却是由血管肉体来完成的。过程由精神向肉体转换。”

“当性欲发动开始,眼部肌肉的紧张感加强,所以看上去眼球更大,更有光芒。”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总说那人看自己的眼神在发光,那是一种倾慕的表现形式。

“发欲带往往集中在人体的出入口位置,比如口,乳头,肛门,尿道。这里的触觉经过长期进化变得特别敏感。”突然想到,那些从小不是母乳哺育长大的人,是不是对性本身有些许排斥或更加渴望。也貌似从侧面支持了弗洛伊德说排泄都会带来快感的观点。

“在青春期,春机发陈之际,青年男女会对音乐表现出格外的热爱,大概就是在16岁左右,过了以后,这种热爱就慢慢消退。”这也许是体内激素造成的,青春期,对性懵懵懂懂,任何形式的表现都是性展示的一种,而通过对音乐的热爱来表现,以音乐为媒介来连接异性,此时音乐成为社交货币,大家有共同话题,更容易通过社交来了解异性,使懵懵懂懂的性得到些许的答案。

“成年人往往用自己的价值观和感受去定义儿童的一些行为,比如见同性儿童在一起过于亲密,就说同性恋,和母亲太过黏腻,就说乱伦。”虽然现实世界里,有些人有特殊癖好,也许都是受儿童时期的影响。但在儿童眼里,在5岁以前对性别的认知还是很模糊的,所以不要用成年人的意识形态去理解儿童的想法。

经常听到的校园霸凌事件,是否和儿童的快感来源有关。首先我们肯定是要抵制各种形式的霸凌的。但从性心理学的层面来看,儿童的性器官还未发育完全,无法体验到准确的成人的性刺激和快感。而儿童也是有快感需求的,此时,肉体上的痛觉刺激或许可以带来迷糊的快感,而儿童的整体价值观和认知体系没有完全建立,对于痛苦的理解也许也是有偏差的。是否有的儿童可以从施虐和受虐中得到类似性快感一类的感觉。SM的形成是否也和儿童早期的成长经历有关。以上纯属猜想,切勿较真。

“窃恋:
有两种心理动机。
一是通过偷窃这种行为本身来激发提心吊胆的情绪,而从此种情绪里获取性情绪的满足。
另一种是,在男女春机发陈之际,觉得自己被性情绪所支配,而性在他们看来是罪大恶极的一种事物,为了回避这种给自己带来最大罪恶感的情绪,两害取其轻,选择以偷窃来缓解此种心理情绪。”

“斯宾塞在《心理学原理》一书里,对此种情绪的分析有一段很有趣的讨论,他认为恋爱是九个不同的因素合并而成的,各个彼此分明,每个都很重要:一是生理上的性冲动,二是美的感觉,三是亲爱,四是钦佩与尊敬,五是喜欢受人称许的心理,六是自尊,七是所有权的感觉,八是因人我间隔阂的消除而取得的一种扩大的行动的自由,九是各种情绪作用的高涨与兴奋。”

其实书里还有很多观点,比如“婚姻貌似是一种长期的娼业,婚姻制度与人性相悖”,基于社会整体的意识形态,还是不讨论了,有兴趣的可以自行阅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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